发布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文号
主席令第 91 号
发布日期
2021-08-20
实施日期
2021-1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法规类型
法律
摘要
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专门法律。接种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属于个人信息,接种异常反应记录属于敏感个人信息,须遵守告知-同意、最小必要、加密存储、访问审计等强制要求。
章节大纲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第三章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
- 第四章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
- 第五章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 第六章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关键条款摘要
第二十八条: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
第三十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第五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根据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采取相应措施。
与疫苗冷链的关联
接种登记系统、异常反应监测系统须落实知情同意、加密存储、最小化收集、访问留痕。
合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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