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国务院
文号
国务院令第 790 号
发布日期
2024-09-30
实施日期
2025-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摘要
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保法、网安法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明确数据处理者的安全义务、重要数据识别、跨境流动、监督检查等具体要求,是疫苗冷链 IoT 与接种数据系统合规的关键操作规则。
章节大纲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三章 个人信息保护
- 第四章 重要数据安全
- 第五章 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
- 第六章 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关键条款摘要
数据处理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网络数据安全。
处理重要数据应当指定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
与疫苗冷链的关联
疫苗冷链 IoT 数据、接种业务系统须按本条例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与重要数据识别清单。
合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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