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中国疫苗行业协会
文号
T/CAV 005-2024
发布日期
2024-08-15
实施日期
2024-09-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法规类型
团体标准
摘要
我国首部针对接种单位疫苗存储分发自动化系统的团体标准,由中国疫苗行业协会组织制定。明确自动化系统的硬件构成、软件功能、温度控制、追溯标识、人机交互、数据安全等要求,是 AVITS / AMR / ESL / WMS 等智能装备的「行业准入证」。
章节大纲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系统组成
- 5 硬件要求
- 6 软件功能要求
- 7 温度控制与监测
- 8 标识与追溯
- 9 人机交互
- 10 数据安全
- 11 检验方法
- 12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关键条款摘要
自动化系统应当由接收、储存、出库、配送、监测、追溯等子模块组成,各模块应当能独立运行并实现数据联通。
系统应当配置 7×24 小时连续监测的温度自动记录设备,温度采样频率不低于每 5 分钟一次。
温度异常应当实现 2 级以上预警机制,包括设备本地声光报警和远程消息推送。
系统应当支持单支疫苗的全流程电子追溯,包括入库、储存位置、出库、配送、签收、接种等节点。
数据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 5 年,关键数据应当不少于 10 年。
与疫苗冷链的关联
本标准是评判疫苗冷链自动化系统是否合规的最权威团体标准,明远 AVITS 全套产品基于本标准设计。
合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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