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文号
国疾控卫免发〔2023〕6 号
发布日期
2023-04-10
实施日期
2023-06-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法规类型
规范性文件
摘要
国家级接种门诊运营操作规范,覆盖接种单位资质、人员配备、接种服务流程、冷链管理、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化建设等全流程。2023 版强化了示范化接种门诊建设要求,推动 AVITS / AMR / ESL / 数字孪生等智能装备落地。
章节大纲
- 第一章 接种单位
- 第二章 接种人员
- 第三章 接种实施
- 第四章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 第五章 冷链系统管理
- 第六章 疫苗管理
- 第七章 接种服务质量管理
- 第八章 信息管理
- 第九章 督导与评价
关键条款摘要
接种单位应当配备符合疫苗储存要求的冷藏设施设备,并建立设备维护、温度监测、异常处置、记录保存制度。
推动接种门诊信息化建设,鼓励应用预约、签到、扫码核对、电子签字、自动留观计时等智能化手段提升服务效能。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示范化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与疫苗冷链的关联
示范化接种门诊建设的国家级依据,是 AVITS 接种全流程数字化方案的政策牵引。
合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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